开封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5 07:52:14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开封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YZB-2024-257

2、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5000元

最高限价:275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范围内的服务内容);

5、2资金来源:已落实;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测评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服务周期为测评结束后一年;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测评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服务周期为测评结束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缴纳证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http://www.djbh.net)可查。(提供证书复印件、网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测评单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7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未特殊列明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3、方式: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符合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6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通过线上形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32133230@q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河道街8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25672757

 

招标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63815805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