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 烧伤与整形修复外科二病区可视喉镜项目磋商公告

2021-11-12 10:12:23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开封市中心医院拟对烧伤与整形修复外科二病区可视喉镜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合法资质、优良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名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烧伤与整形修复外科二病区可视喉镜项目

项目编号:KFZXYY-20211112-S-058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进口产品提供总代理授权书)、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未满一年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在省内需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 磋商内容:可视喉镜1台

五、 控制价:2.6万元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

院采供招标办(电话:0371-25672757)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磋商地点:十号楼(医技楼)二楼会议室

十、如有疑问,请于咨询截止日期前(2021年11月18日)书面提出。

开封市中心医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