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落实“用血直免”便民政策

2021-07-23 09:17:11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为有效落实河南省卫健委“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体系,根据省市两级卫健委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做好无偿献血人员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医院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我院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我院在开封市率先实现血站与医院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了市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的“一站式”血费减免服务新模式,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目前,我院已经全面启动用血直免服务,符合用血直免的出院患者,出院时可在常规结算费用后,直接到住院收费处医院用血直免窗口报销用血费用。

用血直免对象: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医院“用血直免窗口”直接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血费直免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患者住院(用血)—出院结算—符合“用血直免”政策—到输血科打印用血清单—携带出院发票、用血清单以及患者本人身份证、献血者身份证、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住院结算处“用血直免”窗口审核报销。

“用血直免”窗口具体位置:开封市中心医院出院结算处“用血直免”窗口办理。

“用血直免”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周六(8:00-12:00)。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原则

1、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用血减免采用双轨操作,即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用血减免不受其亲属累计用血减免的影响;

2、献血时间之后用血(用血时间晚于献血时间)即可减免,用血时间统一为本次住院的最后一次用血时间;

3、本人献血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五年后享用等量血量,若5年内报销的血量达到三倍血量,5年后不再减免;献血累计满800ml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享用三倍献血量的血量,两时间段内的可报血量互不影响,即10年内报销的血量不影响10年后的可报血量, 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减免过费用的,不影响其献血量累计;

4、减免血液品种按照价格从高到低顺序抵扣,即优先用血小板抵扣血小板,其他产品根据换算全血的单价高低排序;

5、按照献血者有利原则进行减免,报销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报销血量折算为全血后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

6、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用血减免费用包括血站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具体标准按照《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标准》执行),在医疗机构产生配血费、储血费、输注费等相关医疗服务不纳入减免范畴;

7、自体输血和治疗性血液采集费用不纳入减免范畴,RH未鉴定按RH(+)处理;

8、在省内多个血站献血进行减免后,血站间结算的付款比例(历史已报销血量不再进行扣除),按照各血站无偿献血量的比例计算;

9、用血者可同时使用多位家庭成员的献血量进行减免,使用每位家庭成员的献血量进行减免时均按照上述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