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畅通生命通道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而每年的6月16日也被定为安全宣传咨询日。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明确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平常生活中,因生命通道不畅通导致被困者无法逃生或不熟悉逃生路线致使不会逃生的新闻屡屡发生,令人痛心。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平时看似不起眼,但在火灾发生时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其中包括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三、《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于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四、《消防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