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 电子处方流转对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2024-01-25 17:32:56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电子处方流转对接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项目为电子处方流转对接,要求供应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医保发[2023]4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豫医保[2023]5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试行)》(豫医保中心[2023]21号)等文件要求,对提供的产品进行改造、调试及培训。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法[202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豫医保[2023]5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试行)》(豫医保中心[2023]21号)等文件要求。信息科经过对接口文档的解读,此系统

需基于我院现有HIS系统进行开发。HIS系统厂商的源代码具有单一性、特殊性、保密性要求,无法选取其他厂商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处获取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五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许赞 开封市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贾大圣 开封市中医院 信息中心主任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开阳 开封市儿童医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式反馈至开封市中心医院。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封市中心医院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河道街8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1-25672757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