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2022-01-10 15:08:02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依据《河南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16〕50号)文件精神和医联体建设双向转诊相关要求,规范双向转诊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成立双向转诊办公室,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办公室设在医疗发展办公室,陈德松任办公室主任,李红芹、李光华、王许光、蒲坤川任办公室成员。

    一、转诊标准

    (一)上转标准:

    1.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病例;

    2.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3.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7.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下转标准:

    1.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病例;

    2.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危重症稳定期,仅需康复治疗、定期复诊随访或长期管理的病例;

    3.恶性肿瘤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病例;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不宜转诊情形:

    1.急危重症患者但病情不适宜转诊的病例;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二、转诊原则

    (一)知情协商原则。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转诊我院,并在病历的医患沟通中体现。

(二)优先诊疗原则。

    对转诊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简化手续,预留门诊号源、预留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排队、重复检查等情况,提高转诊就诊效率。

    三、双向转诊联系方式:

24h转诊电话:0371-25672988

   联络员:李光华13723235917   蒲坤川15938598481

 

 

 

 

 

 

附件2:

开封市中心医院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为畅通双向转诊服务流程,规范双向转诊管理,按照《开封市中心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订开封市中心医院双向转诊服务流程,请相关科室参照执行。

     一、转诊电话

  设立24h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服务电话:0371-25672988,并确定联络员:李光华13723235917   蒲坤川15938598481

二、绿色通道”双向转诊流程

1、双向转诊转入流程:

基层医院发出申请

(电话)

 

开封市中心医院双向转诊联络处联系床位

基层医院按要求通知病人及家属做好相关准备

开封市中心医院电话通知拟收住科室及入住时间

 

患者按时到开封市中心医院相关病区办理住院手续

 

 

 

 

 

 

 

2、双向转诊转出流程:

开封市中心医院发出申请(电话)

 

基层医院

医务科联系床位

基层医院电话通知拟收住科室及入住时间

开封市中心医院按要求通知病人及家属做好相关准备

 

 

患者持到基层医院相关病区办理住院手续

 

 

 

 

 

3、平诊患者:

协作医院联系双向转诊管理部门→我院医疗发展办联系好病床后一天内予以回复→协作医院通知病人到相关门诊开具住院证→门诊楼转诊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相应病区住院。

4、急诊病人:

协作医院拨打转诊电话→我院调度室通知急诊科做好接诊准备→进入绿色通道进行救治→医疗发展办落实病人情况,待其病情稳定后协助转入专科病房治疗。

     三、转诊病人到上转医疗机构后,由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进行转诊登记,患者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等医疗服务;需住院者优先安排床位。

    四、转诊病人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标准时,经科室主任、患方同意,由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联系好下转医院,确保患者安全转诊和病情、病案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