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 关于印发《开封市中心医院药械代表登记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10-23 11:21:56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为规范医药、耗材、器械、后勤、信息物资等销售代表及供应商在我院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有关规定,医院结合实际并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了《开封市中心医院药械代表登记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告,请各科室和有意向与我院合作的的药械代表、供应商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一:开封市中心医院药械代表登记备案信息表.docx

附件:附件二:开封市中心医院药械代表接待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