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是豫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成立于1904年,其前身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和开封市人民医院,1977年更名为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开封市口腔医院、开封眼病医院整合成立开封市中心医院。
经过117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保健、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新乡医学院附属开封市中心医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专业)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快速通道四星级救治基地”、房颤中心建设单位,全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单位,河南省紧急救援队,河南省神经肌肉病理医学重点(培育)实验室,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实验室,开封市急救中心均附设于此。医院开放床位1800张,设85个诊疗专业,48个专业病区,20个市级临床科研所和医学中心。11个省级重点专科或省级重点培育专科,分别为眼科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肿瘤治疗学、专科护理学、心血管病学、烧伤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中医脾胃病学科。注射疗法治疗三叉神经痛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已发展形成“一院六区”发展格局,分别是总院区、五福路院区、口腔医院院区、眼病医院院区、东院区、新院区六个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83.15万平方米;新院区占地面积486.5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600张。相信将为有志之士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1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1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五、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打开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0378-120.com/,点击右上方“人才报名”- “公开招聘”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并申请应聘岗位(注意,填写学习经历时务必按照时间顺序从小学填写,直至最高学历),按要求上传附件。点击“预览简历”-右上角 “导出”即可进行预览、查看、下载、打印等。
考生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已申请职位”一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5月6日中午12: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但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1年5月8日中午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预览简历”-右上角 “导出”可自动生成《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2份(即附件3,一式两份,无需另行下载填写),现场资格复审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
(1)附件3《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直接生成打印,无需另行下载填写,本人手动签字;
(2)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4)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资格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6)简历一份(简历中要详细写明教育经历起止时间、学校、专业,有工作经历的要写明原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及所在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可与报名表一同导出电子版简历直接打印即可)。
(7)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注:上述条件(2)(3)(4)(7)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清晰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文件要注明内容名称,未上传或上传格式不正确、不清晰者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会及时在系统内反馈,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账号查看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面试分为:现场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届时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我院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我院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根据岗位需求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同时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和总成绩均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研究作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单位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我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
开封市中心医院(网址:http://www.0378-120.com/)
以上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示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另外可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或微信平台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开封市中心医院 0371-25672637、25672638
监督电话 0371-25672641、25672642
附件1 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医学类专业).xls
附件2 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非医学类专业).xls
附件3 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 2021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doc
开封市中心医院
2021年4月16日